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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法是推算年、月、日,並使其與相關天像對應的方法,是三角桌曆協調歷年、歷月、歷日和回歸年、朔望月和太陽日的辦法。

  回歸年約為365又1/4 日 或 12又7/19朔望月,朔望月約為29又1/2 日。年長不是月長的整數倍,也不是日長的整數倍;月長也不是日長的整數倍。不同的文明,在協調年月日的時候,采用了不同的策略。

  羅馬人在開始的時候,采用的是每兩年插入3/4個月的做法,後來逐漸將每年多於12個月的日子分到各個月裡,逐漸演變成宮分歷,也即是太陽歷。天主教文明影響下的格裡高利歷,亦即是國際普遍采用的公歷,是太陽歷;波斯歷,也是太陽歷。

  中國人、印度人、猶太人、阿拉伯人則比較重視朔望月的意義,依然采用月分歷。其中,中華歷、印度歷、猶太歷是陰陽合歷,一年有12或13個月;伊斯蘭歷是太陰歷,一年只有12個月。

  宮分歷的日期和季節比較契合,月分歷的日期和季節則有一定的偏差。月分歷中,太陰歷的日期和季節的偏差,每年約11天一直累計下去,約32個年之後,累計偏差會達到一年;而陰陽合歷,則通過置閏的方法,將歷日和季節的偏差控制在一個月以內。

  猶太歷的置閏法相對而言比較簡單。猶太歷是以春分為太陽年節點,春分始終處於猶太歷的第一個月,閏月則置於最後一個月之前。

  中華歷和印度歷的置閏法則比較復雜。中華歷和印度歷,是以進入歷月的星座決定月份的排序,無星座進入的月份置閏。

  月分歷的日期和月相比較契合,宮分歷的日期則和月相完全無關。

  分類

  古今中外有多少種歷法,我們沒有統計過。總之一個民族有一個民族的歷法,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歷法。時代愈近,科學愈發達,測試手段愈先進,歷法就愈科學。我們中國從古到今使用過的歷法,就有一百多種。不過不管有多少種歷法,都可以把它們分別歸到以下三大系統中去:陽歷、陰歷、陰陽合歷。這是因為計算時間,要麼以地球繞太陽公轉的周期為基礎,要麼以月亮繞地球公轉的周期為基礎,要麼把兩種周期加以調和。前者屬於陽歷系統,後者屬於陰歷系統,調和者則屬於陰陽合歷系統。

  1。太陽歷

  太陽歷簡稱陽歷,是以地球繞太陽公轉的周期為計算的基礎的,要求歷法年同回歸年(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基本符合。它的要點是定一陽歷年為365日,機械地分為12個月,每月30日或31日(近代的公歷還有29或28日為一個月者,例如每年二月),這種“月”同月亮運轉周期毫不相干。但是回歸年的長度並不是365整日,而是365。242199日,即365日5時48分46秒余。陽歷年365日,比回歸年少了0。242199日。為了補足這個差數,所以歷法規定每4 年中有一年再另加1日,為366日,叫閏年,實際是閏一日。即使這樣,同實際還有差距,因為0。242199日不等於1/4日,每4年閏1日又比回歸年多出約0。0078日。這麼小的數字,一年兩年看不出什麼問題,如果過了100年,就會比回歸年多出約19個小時,400多年多出近75個小時,相當於3個整日多一點,所以陽歷歷法又補充規定每400年從100個閏日中減去3個閏日。這樣,400陽歷年閏97日,共得146097日,只比400回歸年的總長度146096。8796日多2小時53分22。5秒,這就大體上符合了。這種歷法的優點是地球上的季節固定,冬夏分明,便於人們安排生活,進行生產。缺點是歷法月同月亮的運轉規律毫無關系,月中之夜可以是天暗星明,兩月之交又往往滿月當空,對於沿海人民計算潮汐很不方便。我們今天使用的公歷,就是這種陽歷。

  2。月亮歷

  月亮歷簡稱陰歷,是以月亮繞地球公轉的周期為計算的基礎的,要求歷法月同朔望月(月亮繞地球公轉一周)基本符合。朔望月的長度是29日12小時44分2。8秒,即29。530587日,兩個朔望月大約相當於地球自轉59周,所以陰歷規定每個月中一個大月30日,一個小月29日,12個月為一年,共354日。由於兩個朔望月比一大一小兩個陰歷月約長0。061日(大約88分鐘),一年要多出8個多小時,三年要多出26個多小時,即一日多一點。為了補足這個差距,所以規定每三年中有一年安排7個大月,5個小月。這樣,陰歷每三年19個大月17個小月,共1063日,同36個朔望月的1063。1008日,只相差約2小時25分9。1秒了。陰歷年同地球繞太陽公轉毫無關系。由於它的一年只有354日或355日,比回歸年短11日或10日多,所以陰歷的新年,有時是冰天雪地的寒冬,有時是烈日炎炎的盛夏。今天一些阿拉伯國家用的回歷,就是這種純陰歷。

  3。陰陽合歷

  陰陽合歷,即陰陽歷,是調和太陽、地球、月亮的運轉周期的歷法。它既要求歷法月同朔望月基本相符,又要求歷法年同回歸年基本相符,是一種綜合陰、陽歷優點,調合陰、陽歷矛盾的歷法,所以叫陰陽合歷。我國古代的各種歷法和今天使用的農歷,都是這種陰陽合歷。

  公歷與農歷

  1。公歷

  全世界通用的歷法稱為公歷,它實質上是一種陽歷。

  原始的陽歷是古埃及人創立的。最初取一年為365日。為了協調歷法年與回歸年的長度,公元前46年羅馬統治者儒略·凱撒對陽歷作了修改,制定儒略歷。公元前8年,凱撒的侄兒奧古斯都又對儒略歷作為調整。儒略歷分一年為十二個月,平年365日;年份能被4整除的為閏年,共366日。這樣,儒略歷歷年平均長度便是365。25日,同回歸年長度365。2422日相差0。7078日,400年約差3日。從實施儒略歷到十六世紀末期,累差約為10日。為了消除了這個差數,教皇格裡高利(一譯格雷果裡)十三世把儒略歷1582年10月4日的下一天定為10月15日,中間消去10天;同時還修改了儒略歷置閏法則:能被4除盡的年份仍然為閏年,但對世紀年(如1600,1700,……),只有能被400除盡的才為閏年。這樣,400年中只有97個閏年,比原來減少三個,使歷年平均長度為365。2425日,更接近於回歸年的長度。經過這樣修改的儒略歷叫格裡高利歷,亦稱格裡歷。格裡歷先在天主教國家使用,二十世紀初為全世界普遍采用,所以又叫公歷。這個歷法最大日曆的特點,是完全不考慮月亮周期在太陽年中的復合運動周期情況,而是按照人的主觀數學分段的方式,把一年截分成為12個月,然後,為了調整每四年出現的一次太陽運作日和數學分段日上的差異情況,將一年主觀分成為1、3、5、7、8、10、12月為31日,4、6、9、11月為30日,2月為28日,2月為四年一次的調整日差日。人們使用的西歷,也就是我們使用的公歷,基本沒有天地人合一的任何科學內涵,只有主觀數學分段意義。即使是西歷中使用的七天一星期和星期天休息日,盡管是借用的東方歷法中的七星像為一個朔望區間的天文理論,但是,其內涵已經被改動成為了基督教的禮拜時間序列了,與天文現像已毫無瓜葛。所以,人們使用的西歷,盡管是全世界公用的,但是,其中不合理不科學的問題非常多,也不太符合計算機時代的記數需要,其數學功能比起中國歷法可以180年一循環輪換的甲子記數年法的功能差了許多。

  中國於1912年開始采用公歷,但當時仍用中華民國紀年。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采用公歷紀年。

  2。農歷

  農歷是我國采用的一種傳統歷法,又名夏歷、中歷、舊歷,民間也有稱陰歷的(其實並非純陰歷,而是陰陽合歷)。它用嚴格的朔望周期來定月,又用設置閏月的辦法使年的平均長度與回歸年相近,兼有陰歷月和陽歷年的性質,因此在實質上是一種陰陽合歷。農歷把日月合朔(太陽和月亮的黃經相等)的日期作為月首,即初一。朔望月的平均長度約為29。53059日,所以有的月份是30日。稱月大;有的月份是29日,稱月小。月初所在的日期,按太陽和月亮的位置推算定,不機械地安排。農歷以12個月為一年,共354日或355日,與回歸年相差11日左右。為此,通過增加閏月的辦法加以協調(置閏的周期約為十九年七閏)。有閏月的年份有13個月,全年約384天。閏月的安排由二十四節氣來決定。農歷月份按照12個“中氣而定名。缺點是平年與閏年天數相差太大。

  推算

  比如今天是2004年7月2日,那位清末學者是光緒三十三年三月初九日出生的,唐朝從公元618年到907年共統治了290年等等,這些就是時間。這些時間的計算單位和數字是怎麼來的?是從與人類關系最密切的三個天體——太陽、地球、月亮的運轉周期的比例計算出來的。計算時間的三個基本單位,年指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月指月亮繞地球公轉一周,日指地球自轉一周。這些本來是小學生都懂的常識,為什麼說是一種專門學問?其實並不那麼簡單。准確地計算時間是一件十分復雜的事,復雜的原因在於太陽、地球、月亮這三個天體運轉周期的比例都不是整數,誰對誰都無法除盡。我們通常說一年12個月,360日,這只是一個概數。假如真的一個月是30整日,一年是12整月或360整日,那麼歷法就不成其為一門學問了。實際情況卻是:地球繞太陽一周是地球自轉一周的365倍多一點,相月曆當於月亮繞地球一周的12次再加11日多一點;月亮繞地球一周是地球自轉一周的29倍多一點。它們相互間的比例都有一個除不盡的尾數,這就需要進行很復雜的計算,使年、月、日的周期能夠相互配合起來,並且都能用整數進位,便於人們計算、使用,這就是歷法。所以又可以說歷法是計算太陽、地球、月亮運轉周期的比例的學問,是以這三個天體的運轉比例為研究對像的。用不同的方法來計算這種比例關系,就是不同的歷法。

  中國歷法發展史

  簡介

  縱觀中國古代歷法,所包含的內容十分豐富,大致說來包括推算朔望、二十四節氣、安置閏月以及日月食和行星位置的計算等。當然,這些內容是隨著天文學的發展逐步充實到歷法中去的,而且經歷了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階段。如果再將這個“相當長的歷史階段”細分的話,大致又可以分為四個時期,即古歷時期:漢武帝太初元年以前所采用的歷法;中法時期:從漢太初元年以後,到清代初期改歷為止。這期間制訂歷法者有七十余家,均有成文載於二十四史的《歷志》或《律歷志》中。諸家歷法雖多有改革,但其原則卻沒有大的改變;中西合法時期:從清代期蘇會傳教士湯若望上呈《新法歷書》到辛亥革命為止;公歷時期:辛亥革命之後,於1912年孫中山先生宣布采用格裡高歷(即公歷,又稱陽歷),即進入了公歷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采用公歷的同時,考慮到人們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還頒發中國傳統的農歷。

  上古時代

  在我國,根據傳說,在黃帝時代就已經有了歷法,但不足為憑。帝堯時代有粗疏歷法的傳說,可能還稍有根據,據成書於春秋時代的典籍《尚書·堯典》所載,帝堯曾經組織了一批天文官員到東、南、西、北四方去觀測星像,用來編制歷法、預報季節,但有關歷法的材料至今尚未發現。

  成書年代不晚於春秋時代(公元前8世紀至公元前5世紀)的《夏小正》按12個月的順序分別記述了當月星像、氣像、物候,以及應該從事的農業和其他活動。例如,書中記載道:

  正月,鞠則見,初昏參中,鬥柄懸在下。

  三月,參則伏。

  四月,昴則見,初昏南門正。

  五月,參則見,初昏大火中。

  六月,初昏鬥柄正在上。

  七月,漢案戶,初昏織女正東鄉,鬥柄懸在下則旦。

  八月,辰則伏,參中則旦。

  九月,內火,辰系於日。

  十月,初昏南門見,織女正北鄉則旦。

  由《夏小正》給出的記述可以推知,夏代歷法的基本輪廓是,將一年分為十二個月,除二月、十一月、十二月之外,每月均以某些顯著星像的昏、旦中天,晨見、夕伏來表示節候,這雖然不能算是科學的歷法,但稱它為物候歷和天文歷的結合體可以的,或更確切地說,在觀像授時方面已經有了一定的經驗。《尚書·堯典》中也記載了古人利用顯著星像於黃昏出現在正南天空來預報季節的方法,這就是著名的“四仲中星”,書中說:“日中星鳥,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推求可知,“四仲中星”至晚是商末周初時代的實際天像,可見,至遲在商末周初人們利用星像預報季節已經有相當把握了。

  夏代已經有天干紀日法,即用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周而復始地記日,夏朝末代的幾個帝王有胤甲、履癸等名稱就是佐證。商代在夏代天干紀日的基礎上,發展為干支紀日,即將甲、乙、丙、丁……十天干和子、醜、寅、卯……十二地支順序配對,組成甲子、乙醜、丙寅、丁卯等六十干支,六十日一周循環使用,在出土的商代武乙時的一塊牛胛骨上面刻著完整的六十天干地支,兩個月共計60天,這也許就是當時的日歷。還發現,有一組胛骨蔔辭記著兩個月共計59天,這證明商代已經有大、小月之分了,即大月30日,小月29日。另外,蔔辭中還有分一年為13個月的多次記載,這又證明商代已經用閏月來調整節氣和歷法的關系了。從大量干支紀日的材料分析,學者們對商代歷法較為一致的看法是:商代使用干支紀日、數字記月;月有大、小之分,大月30日,小月29日;有閏月,亦有連大月;閏月置於年終,稱為十三月;季節和月份有較為固定的關系。

  “我國歷法之發生,有謂始於堯,即以《書經·堯典》有‘歷像日月星辰’之語為據。又同書《甘誓》之雲:‘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即夏正、殷正、周正)《大戴禮記》中亦有《夏小正》一篇。再孔子常謂‘行夏之時’。有論者據此又謂歷法始於夏。實則歷法之發生,應有一個大前提,即必在農業普遍興盛於世之後。此證諸世界古國如埃及、巴比倫之歷史,斑斑可考。夏人普遍尚過著漁獵畜牧生活,焉能有歷法。《書經》、《虞書》、《夏書》都是後人偽作(注21),所言歷法,自不可信……

孔子托古改制,言必稱三代,故以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並列,而不知殷周雖有輅冕,夏則無‘時’。三正之說,或許始於戰國時人為改革歷法而做的宣傳……故歷法之發生,不始於畜牧時代之夏,而始於農業興盛之殷。”(摘自黃現璠著《中國殷代社會史》,1950年4月,又載黃現璠著《古書解讀初探——黃現璠學術論文選》第286-359頁収錄《殷周社會考》一文,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7月)

  周代

  周代在繼承和發展商代觀像授時成果的基礎上,將制訂歷法的工作推進了一步。周代(大允是春秋中葉,即公元前600年左右)已經發明了用土圭測日影來確定冬至(一年中正午日影最長的日子)和夏至(一年中正午日影最短的日子)等重要節氣的方法,這樣再加上推算,就可以將回歸年的長度定得更准確了。周代的天文學家已經掌握了推算日月全朔的方法,並能夠定出朔日,這可以從反映周代乃至周代以前資料的《詩經》中得到證實,該書的《小雅· 十月之交》中記載到:“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彼月而食,則維其常,此日而食,於何不臧?”“朔月”二字在我國典籍中這是首次出現,也是我國第一次明確地記載日期(周幽王六年,即公元前776年)的一次日食。周代歷法的第三個進展是,到春秋末至戰國時代,已經定出回歸年長為365日,並發現了19年設置7個閏月的方法。在這些成果的基礎上,誕生了具有歷史意義的科學歷法——四分歷。在歐洲,羅馬人在公元前43年采用的儒略歷中,也用365日這個數據,但比我國晚了大約500年左右。19年7閏法,古代希腊人默冬在公元前432年才發現,比我國也晚大約100年。四分歷的問世,標志我國歷法已經進入了相當成熟的時期。當時各諸侯國分別使用的黃帝歷、顓頊歷、夏歷、殷歷、周歷、魯歷,即人們所統稱的古六歷,其實都是四分歷。四分歷問世以後,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歷代編歷家屢有改革,遂使中國古代歷法不斷完善,內容亦日趨豐富起來。

  漢代

  對四分歷的第一次改革,當屬西漢武帝時期由鄧平、落下閎等人提出的八十一分律歷。由於漢武帝下令造新歷是在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故把元封七年改為太初元年,並規定以十二月底為太初元年終,以後每年都從孟春正月開始,到季冬十二月年終。這部歷法即叫做《太初歷》。這部歷法朔望長為29又43/81日,故稱八十一分法,或八十一分律歷。

  《太初歷》是中國有完整資料的第一部傳世歷法,與四分歷相比其進步之處有三點:以正月為歲首,將我國獨創的二十四節氣分配於十二個月中,並以沒有中氣的月份為閏月,從而使月份與季節配合得更合理;行星的會合周期測得較准確,如水星為115。87日,比如今測量值115。88日僅小0。01日;采用135個月的交食周期,即一食年為346。66日,比今測值只大0。04日。

  東漢末年劉洪(公元158-167年)制訂的《乾像歷》,首次將回歸年的尾數降至1/4以下,成為365。2462日;他第一次將月球運行有快、慢變化引入歷法,成為第一部載有定朔算法的歷法,這部歷法還給出了黃道和白道的交角數值為六度左右,並且由此推斷,只有月球距黃、白道交點在十五度以內時,才有可能發生日食,這實際上提出了“食限”的概念。

  兩晉南北朝

  南北朝時代的祖衝之,首次將東晉虞喜(公元281-356年)發現的歲差引用到他編制的《大明歷》中,並且定出了四十五年十一個月差一度的歲差值,這個數值雖然偏大,但首創之業績是偉大的。祖衝之測定的交點月長為27。21223日,與今測值僅差十萬分之一。到了隋代,劉焯(公元544-610年)在制訂《皇極歷》時,他采用的歲差值較為精確,是七十五年差一度。劉焯制訂的《皇極歷》還考慮了太陽和月亮運行的不均勻性,為推得朔的准確時刻,他創立了等間距的二次差內插法的公式,這一創造,不僅在中國制歷史上有重要意義,在中國數學史上亦占重要地位。

  隋代

  隋代出現的大一統,有利於中國天文學繼續發展。人才與資料集中於朝廷,國家財力雄厚,天文學家們能夠利用三國兩晉南北朝時代的天文新發現,推動歷法的進步。他們還利用占有的大量資料,系統編纂出古代天文資料精粹彙編,寫出許多新的天文學著作。另一方面手工業技術的進步,有助於天文學家在總結前人經驗的基礎上,研制出功能空前完善的新的大型天文儀器,推動了天文觀測的發展。繼承和發展了中國古代樸素唯物主義的宇宙論和自然觀。隋代天文學的發展進一步強化了東方天文學體系,展現了中國古代天文學走向成熟的風貌。

  晉代以前,我國天文學家還不知道有歲差存在。晉成帝時,虞喜第一次提出,50年冬至點西移一度。南北朝時,祖衝之首先在歷法中考慮到歲差,但他認為45年11個月歲差一度。到了隋代,劉焯在歷法中使用75年差一度的歲差數值。這與准確的歲差數值已經非常接近。當時,西方還是沿用100年差一度的數值,可見劉焯的《皇極歷》是當時最先進的。

  唐代

  唐代值得介紹的歷法有《大衍歷》和《宣明歷》。

  唐代一行在大規模天體測量的基礎上,於開元十五年(公元727年)撰成《大衍歷》的初稿,一行去世後,由張說和陳玄景等人整理成書。

  《大衍歷》用定氣編制太陽運動表,一行為完成這項計算,發明了不等間二次差內插法。《大衍歷》還用了具有正弦函數性質的表格和含有三次差的近似內插法,來處理行星運動的不均性問題。《大衍歷》以其革新號稱“唐歷之冠”,又以其條理清楚而成為後代歷法的典範。

  徐昂制訂的《宣明歷》頒發實行於長慶二年(公元822年),是繼《大衍歷》之後,唐代的又一部優良歷法,它給出的近點月以及交點月日數分別為27。55455日(今測值27。5545503日)和27。2122日(今測值27。2122206日);它尤以提出日食三差,即時差、氣差、刻差而著稱,這就提高了推算日食的准確度。

  宋代

  宋代在三百余年內頒發過18種歷法,其中以南宋楊忠輔制定的《統天歷》最優。《統天歷》取回歸年長為365。2425日,是當時世界上最精密的數值,歐洲著名的《格裡高歷》,即當今世界通行的公歷,其回歸年長亦取365。2425日(公元1582年頒發),但比《統天歷》晚了383年。《統天歷》還指出了回歸年的長度在逐漸變化,其數值是古大今小。

  宋代最富有革新的歷法,莫過於北宋時期沈括提出的十二氣歷。我國歷代頒發的歷法,均將十二個月分配於春、夏、秋、冬四季,每季三個月,如遇閏月,所含閏月之季即四個月;而天文學上又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個節令,做為春、夏、秋、冬四季的開始。所以,這兩者之間的矛盾在歷法上難以統一。針對這一弊端,沈括提出了以“十二氣”為一年的歷法,後世稱它為《十二氣歷》。沈括在他的名著《夢溪筆談》中寫道:“直以立春之日為孟春之一日,驚蟄為仲春之一日,大盡三十一日,小盡三十日;歲歲齊盡,永無閏月。十二氣常一大一小相間,縱有兩小相並,一歲不過一次。”《十二氣歷》實為一種陽歷,它既與實際星像和季節相合,又能更簡便地服務於生產活動,可惜,由於傳統習慣勢力太大而未能頒發實行。

  干支歷:其形成有一個過程,它由紀日開始。干支紀日早在商代的時候就已經出現,春秋戰國時期已采用十二辰紀月,而十二辰加時制度至遲西漢時已被采用。西漢末至今,一直用干支來紀年。唐以後,五代歷書月名開始注以干支,北宋時又將十干十二辰配合以紀時,至此年月日時分別全以干支注記,干支歷日趨完整。2000年來中國干支紀時與歷法數序紀時既互相配合又各自成系統。實際上中歷干支紀時系統是中國特有的陽歷歷法體系。又稱為節氣歷。它以立春為歲首,交節日為月首。年長即回歸年,一節一中為一月。在節氣歷中年月日全由太陽視運動決定而與太陰月相無關。但它又與通常的陽歷(如公歷)不同,後者月長是由人為規定而與天像無涉。所以它是有中國特色的陽歷。干支歷依舊流行於大部分萬年歷、歷書中,用於像數、風水和命理學中。

  元代

  元代郭守敬、王恂等人制訂的《授時歷》達到了高峰。郭守敬、王恂等人在制訂《授時歷》過程中,既總結、借鑒前人的經驗,又研制大批觀天儀器;在此基礎上郭守敬主持並參加了全國規模的天文觀測,他在全國建立了27個觀測點,其分布範圍是空前的,南起北緯15°,北至北緯65°;東邊起東經138°,西至東經102°。這些地點的觀測成果為制訂優良的《授時歷》奠定了基礎。《授時歷》博采眾家之長,如朔望月、近點月、交點月等數值,采用了金代趙之微《重修大明歷》的數據;回歸年長則取《統天歷》的數值等。《授時歷》創新之處頗多,如廢棄了沿用已久的上元積年;取消了用分數表示天文數據尾數的舊法;創三次差內插法求取太陽每日在黃道上的視運行速度和月球每日繞地球的運轉速度;用類似於球面三角的弧矢割圓術,由太陽的黃經求其赤經、赤緯,推算白赤交角等。

  《授時歷》於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制成,次年正式頒發實行,一直延用到明亡(公元1644年),長達363年,足見《授時歷》的精密。

  明代

  明代末年,一批懂天文學的耶穌會傳教士來華傳教,中國學者向他們學習了歐洲天文學的計算方法。萬歷三十八年(公元1610年)和崇禎二年五月乙酉朔(公元1629年6月21日)日食,欽天監預報有錯,而徐光啟按西法預報均得應驗。於是,崇禎皇帝接受禮部建議,授權徐光啟組織歷局,修訂歷法。徐光啟除選用中國制歷家之外,還聘用了耶穌會士鄧玉函、羅雅谷、湯若望等人來歷局工作。歷經五年的努力,撰成46種137卷的《崇禎歷書》,該歷書引進了歐洲天文學知識、計算方法和度量單位等,例如采用了第谷的宇宙體系和幾何學的計算體系;引入了圓形地球、地理經度和地理緯度的明確概念;引入了球面和平面的三角學的准確公式;采用歐洲通用的度量單位,分圓周為360°,分一日為96刻,24小時 ,度、時以下60進位制等。徐光啟的編歷,不僅是中國古代制歷的一次大改革,也為中國天文學由古代向現代發展,奠定了一定的理論和思想基礎。

  清代

  《崇禎歷書》撰完後,明已近滅亡,未能用來編歷。清初,湯若望將《崇禎歷書》刪改為103卷,連同他編撰的新歷本一起上呈清政府,得到頒發實行。新歷本定名為《時憲書》。刪改後的《崇禎歷書》更名為《西洋新法歷書》。

  現代

  1911年開辛亥革命後,規定從1912年1月1日起實行世界通用的公元紀年,同時也保留了傳統紀年。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規定實行公元紀年。度量單位,分圓周為360°,分一日為96刻,24小時 ,度、時以下60進位制等。徐光啟的編歷,不僅是中國古代制歷的一次大改革,也為中國天文學由古代向現代發展,奠定了一定的理論和思想基礎。

  清代

  《崇禎歷書》撰完後,明已近滅亡,未能用來編歷。清初,湯若望將《崇禎歷書》刪改為103卷,連同他編撰的新歷本一起上呈清政府,得到頒發實行。新歷本定名為《時憲書》。刪改後的《崇禎歷書》更名為《西洋新法歷書》。

  現代

  1911年開辛亥革命後,規定從1912年1月1日起實行世界通用的公元紀年,同時也保留了傳統紀年。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規定實行公元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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